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公布!15天半举行八次全体会议 “代表通道”首次亮相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发布本次大会的议程和有关安排,并就大会的议程和人大工作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张业遂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一次换届的大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召开的重要会议,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张业遂介绍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80名,目前已有2976名代表向大会报到,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已全部就绪。3月4日上午,大会举行了预备会议,通过了大会议程,选举了由190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选举王晨为大会秘书长。大会将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20日上午闭幕,会期15天半,比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时间稍长,这主要是由大会的议程决定的。
这次大会共有十项议程:
第一至第三项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第四项、第五项议程是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监察法草案。
第六至第八项议程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九项议程是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第十项议程是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本次大会将举行八次全体会议。
3月5日上午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3月9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下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3日上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说明。
3月17、18、19日上午,大会将分别举行第五、第六、第七次全体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张业遂表示,这几次全体会议后,将分别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必将更好地体现宪法尊严,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3月20日上午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3月20日上午,大会闭幕后,新任国务院总理将在人民大会堂3楼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提问,各位副总理陪同。
大会期间,将一共举行十四场记者会,请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工作、监督工作等问题,请国务院有关部委主要负责人,就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分别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大会将继续邀请列席会议的国务院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在人民大会堂的北大厅“部长通道”接受媒体的集中采访,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大会还将首次组织“代表通道”集中采访活动,邀请部分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大厅接受记者的集体采访。
前方记者:郭川 编辑:刘培钰 图片来源:新华社
推荐阅读: